浙试行餐饮服务“黑名单”制度
日前,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《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“黑名单”制度(试行)》。制度从5月1日起试行,试行期为一年。
该省规定,在申请餐饮服务许可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;以欺骗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的申请人;被吊销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三种情况将被列入“黑名单”。
“黑名单”的惩治期限和措施是:对第一种情况在餐饮服务监管部门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,并给予警告决定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;对第二种情况自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;第三种情况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。
可以看得出,随着餐饮业的发展,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安全措施来保护这个行业的稳定发展。如果没有这些制度上的保障,我想仅仅靠着那些餐饮管理软件是不能保障餐饮企业健康发展的。



